第二百四十章 混乱伊始-《娱乐大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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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是本人的势力也就一般的话,拖你两三年没有判决,很正常的事情。

    一场官司打三年,不花钱啊?海量的律师费,跑关系的钱花了出去。百分之五十的可能,最后还是没解决。

    剩下百分之五十的可能还是会赢了这场官司。可是三年赢了一场官司,还有毛用?

    为了一个小品至于么?

    因为小品版权打官司的事情,国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。

    一个叫黄佩斯的小品演员,自己的小品被别人肆意发布,拿着赚钱。完全都不和他联系的。

    那可是自己心血的结晶,难不成就这么让别人拿来赚钱?赚钱是一方面,什么时候出了什么负面新闻,自己也是难免受到牵连。

    所以官司,必须打。

    本来就是别人侵权的事情,证据都是实打实的。最后法院也判决了,黄佩斯胜诉。

    想要钱做梦,最多我们把商品下架就好。

    你以为官司打赢了,事情就拨云见日了?想得美。

    仔细一查,原来这个侵权的场子,就是人家广电的下辖公司。里面不知道牵扯了多少人的利益,我用你的作品赚钱,然后一分钱不给你,你居然敢告我们?

    你敢告,那就准备好被报复的准备。封杀,必须封杀。

    于是春晚常青树,给好几代人带来无数欢乐的最成功的小品演员之一的黄佩斯,就这么直接被封杀了。

    演艺圈这口饭,这辈子是别想吃了。所以黄佩斯一家,只能到大西北去植树了。

    广电明目张胆的侵权,结果都没事儿。上梁挺正的时候,下梁都得歪。更何况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有这样的前车之鉴,下面的人,以后做事情,就必须得多考虑考虑了。

    人家敢抄袭,那是人家的事情。你要是也搞事儿,万一对方后面隐藏着什么背景呢?到时候,说不定就得比老黄更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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