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一章 互利互惠-《娱乐大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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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盗墓笔记》最先拿出,之后,徐清才借用曾雨柔的马甲,拿出了《鬼吹灯》。

    先天上,本身就会有更多的人喜欢《盗墓笔记》多过喜欢《鬼吹灯》,而在这一世,《鬼吹灯》明明比《盗墓笔记》更晚问世。

    而且说到底,曾雨柔当时的文笔,和人家大神相比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的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情况下,因为苏峰电台平台的局限性,在目前的阶段,《鬼吹灯》还是比《盗墓笔记》火爆了太多。

    在绝大多数外人看来,《盗墓笔记》和《鬼吹灯》应该是一种竞争的关系。在一起竞争最佳盗墓题材作品的桂冠。

    只有徐清和曾雨柔清楚,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。徐清期望的,是两部作品,都火爆起来。

    徐清已经刻意的把《鬼吹灯》的粉丝引流到《盗墓笔记》这里了。很早之前的时候雨朦胧的微博就关注了徐清本尊的账号,经常发布一些和《盗墓笔记》相关的信息。

    徐清已经很努力了,但是说到底,这样的人气,根本不是这么直接轻松的就能完全引流过来了。

    事实上的情况是,大部分的读者,根本是不关注作者的微博的。就算是响应大神号召,进行了关注。一般也不会设定为消息置顶,很长一段时间,都不会了解到大神到底发出了怎样的信息。

    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,《盗墓笔记》虽然优秀,但是人气上,起码在现在这个初期的时间段,和《鬼吹灯》一直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。

    一直到最近,徐清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《盗墓笔记》的驻站合同,华宇中文网上已经有了文字版本的《盗墓笔记》。虽然是驻站,但是毕竟已经是可以确定的优秀作品。

    低端写手选择驻站,所得到的推荐位,一般来说是不如同样水平但是却把各方面的情况,全权交给网站进行负责的这种小说,所获得的推荐位多的。网站不会主动去捧红这样的作品。

    但是已经确认确实很是优秀,并且已经有了一定人气基础的情况下。就算不给顶级推荐位,中低档次的推荐位还是可以给的。说到底,驻站这种情况,网站也有盈利。只是比普通合同稍微少一点罢了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情况下,《盗墓笔记》的人气才迅速的提升了起来。

    而且,现在还只是迅速缩短和《鬼吹灯》之间的差距,双方目前为止的差距,还是相当不小的。

    电台能签下《盗墓笔记》,是因为在很早之前,《盗墓笔记》根本还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,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合同。所以当时的价位,整体来说,在电台财政可接受范围之内。

    就是后来几次给《盗墓笔记》提升待遇,在财政上挤一挤,也还是不用太纠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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